驻德国大使馆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》

  7月27日,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》:

  “即日起,拟赴华复工复产(包括经贸、教育、科技、体育、文化等领域)的在德人员申请商务签证(M)或访问签证(F)时无需再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(PU)。“

  根据中国签证服务申请中心签证材料整理我们可以看到,此前申请商务签证(M)或访问签证(F)需要:

  邀请函必须是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。除了提供各种信息之外,还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者补充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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